根据《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集体)报名、学院(部门)推荐初审、校团委复审、评审团综合考核,拟授予美术学院等11个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王梦鸽等14人“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专职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张会会等84人“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李祖彦等163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1日至4月23日。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3日19点前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反映至校团委。反馈电话:4112050,反馈邮箱:627733842@qq.com。
新疆师范大学2022-2023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doc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