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全体学生: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录入工作的通知》(新师团字〔2026〕34号)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团支部审核公示、学院团委审核,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核,现将2025-2026学年新疆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服务板块学时拟认定及拟录入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经“团支部—学院团委—校团委”三级审核,拟认定并录入学时的学生。
二、公示内容
各学院报送的《xx学院校内/外志愿时长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复核情况。认定区间为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本次录入的所有学时均计入2025-2026学年。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四、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认定人员资格、活动名称、认定板块、学时数量、佐证材料等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逾期反映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人:0991-7654207
邮箱:xjnutw@163.com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107室
五、有关要求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在“到梦空间”进行录入。
(二)严禁伪造证书、篡改信息、虚报谎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当事学时认定资格,并依规进行通报处理。
(三)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须完整留存申报表、佐证材料、公示截图、考核表等全套资料,做好分类归档,以备后续核查。
(四)对标准未覆盖、存在争议、存疑的申报事项,学院团委须第一时间与校团委“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服务中心沟通报备,不得擅自判定。
附件:xx学院校内/外志愿时长汇总表
新疆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