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校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1 浏览次数: 345


各分团委、班级团支部:

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新团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校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计划

按照自治区团委调控计划安排,全校2022年计划新发展团员490名,其中大学部300名,附属中学高中部70名、初中部120名。根据各学院前期自主申报、综合自治区团委指标分配,我校团委确定了各学院2022年新发展团员指标分配计划(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入团标准和程序。从严落实发展团员“十步法”基本程序,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入团规定,加强团队建设。坚持规模适度、优中选优,按照年度计划的1.5—2倍储备培养入团积极分子。在校学生必须在所在学校申请入团,不能以校外青年身份在村(社区)入团。各学院团委要重点加强对入团志愿书的统一管理。按照“一人一审,一人一书”的原则严格把关,不允许未预审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就发放入团志愿书。

2.把握时间节奏。我校今年预计两批次发展团员。第一批次0417日之前完成考察期,交《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至校团委预审。第二批次20220910日前完成考察期,交《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至校团委预审。发展团员完成后需在一周内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各学院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入团积极分子基本信息表》(附件23231900前发至汪雅欣OA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推进从严治团的高度认识团员发展工作,把好发展团员入口关,特别是突出政治标准,把真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优秀青年吸纳到团组织中。要落实好年度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发展团员工作的若干规定》,特别是要严守“九个严禁”纪律底线。校团委将团员发展纳入年度共青团基础团建工作评价,各学院需完成新发展团员指标分配计划名额。


联系人:汪雅欣   1869925766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新发展团员指标分配计划.docx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入团积极分子基本信息表.xlsx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3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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