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9 浏览次数: 176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与《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意见》,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勇担重任、全面发展的青年队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团中央、自治区团委有关部署,校团委决定举办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

(二)培养时间

20223-20233

二、选拔范围与方式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校范围选拔,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重点遴选学生团干部、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志愿公益、专业技能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选拔方式

本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采取集体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集体推荐由推荐单位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荐,个人自荐由学生自行报名,经学院团委审核后上报校团委,每学院2人,最终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个人自荐的同学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重大赛事获得突出成绩;(2)参加校级、自治区级重大活动获得表彰;(3)在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4)其他突出表现。

三、推荐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二)本人具有强烈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

(三)选派人员必须参加全部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不建议遴选2022年毕业班学生。

(四)遴选学生学习成绩在上一学期或学年排名须在本年级专业前50%,不得有挂科补考记录。

(五)无任何违法违纪、违反校规行为,无任何处分。

四、培养内容

(一)理论培训

1.深化理论学习。根据青自治区“青马工程”培训要求,邀请自治区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开展理论课程讲解,关注时事政治,组织开展开班考试与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课结业。

2.开展“朋辈引领计划”。紧贴学生所需,理解学生所需,用喜闻乐见的人、事进行思想引领,联系校内外优秀学生干部结合自身经历进行分享。

3.开展红色教育。引导帮助学员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学习。

(二)实践锻炼

1.以“点”带“面”,在“三强班级”“三好宿舍”建设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交流会,已获院级“三强班级”“三好宿舍”或校级“三强班级”“三好宿舍”荣誉的同学进行经验分享,结业前所有学员均获评院级“三好宿舍”至少一次。

2.组建“微团课”宣讲团。利用自身优势或专业特色,以小组为单位在所在团支部开展至少一次团课宣讲,形式不限。

3.深化日常实践,培养期内设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内容。主要目标是帮助学员深入了解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加强社会观察,在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方磨砺意志、锤炼品格、增长才干,组织学员就近就便或在假期开展常态化实践训练。在面对重大事件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时冲锋在前、经受考验。

五、结业要求

(一)无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班规班纪情况,所有理论课程与实践要求全部完成。

(二)结业论文顺利完成,符合要求。

(三)结业理论测试70分(含)以上可结业,85分(含)

可参评“优秀学员”。

(四)《培训手册》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五)所在宿舍需至少一次获评院级“三好宿舍”。

(六)其他结业条件。

六、组织报名

推荐单位根据推荐名额充分酝酿,认真考虑,宣传符合要求的拟推荐学员。

(二)集体推荐学生按要求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推荐报名表》(附件2并以“集体推荐+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三)个人自荐学生按要求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推荐报名表》(附件2并以“个人推荐+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四)推荐单位将集体推荐与个人推荐学生的《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推荐报名表》(附件2与《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院推荐报名汇总表》(附近3)放在同一文件夹内,文件用“推荐单位”命名。

(五)《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推荐报名表》(附件2与《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院推荐报名汇总表》(附近3)纸质版材料均为一式一份。纸质版于311日前18点前交至温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40办公室,昆仑校区主楼111办公室。电子版于31118点前统一发送至团委张锐OA,逾期不再接受。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4112050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3:新疆师范大学团校第十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院推荐报名汇总表.docx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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