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照自治区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团委综合审议,最终拟推荐尤思学为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人选。
二
由各地、州、市级团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事迹类别 | 备注 |
1 | 海燕荣 | 美术学院 | 社区实践 | 塔城地区塔城市团委推荐 |
2 | 赵杨 | 美术学院 | 社区实践 | 塔城地区塔城市团委推荐 |
3 | 余鼎香 | 教育科学学院 | 社区实践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推荐 |
4 | 阿依别克·巴合达力 | 青年政治学院 | 社区实践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团委推荐 |
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4112050。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