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新疆师范大学 2022-2023 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 《新疆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自愿报名、学院(部门)推荐初审、校团委复审、评审团综合考核,拟授予思想政治教育20-4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等10个学院学生会“先进学生会”荣誉称号;授予演讲与辩论协会等10个社团“十佳社团”荣誉称号;授予化学化工学院王莹等10人“新师学子奖章”荣誉称号;授予数学科学学院李思璇等10人“十佳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等10支团队“十佳志愿服务团队”荣誉称号;授予刘月等116人“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张馨心等303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丁戚等206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杨雅雯等176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翟凯旋等201人“文体艺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周观明等133人“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月2日。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日19点前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反映至校团委。反馈电话:13629901963(10:30-13:00,16:00-19:00),反馈邮箱:627733842@qq.com。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doc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