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新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新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自愿报名、学院(部门)推荐初审、校团委复审、评审团综合考核,拟授予地理科学22-1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等10个学院学生会“先进学生会”荣誉称号;授予演讲与辩论协会等10个社团“十佳社团”荣誉称号;授予外国语学院丁梦蔷等10人“十佳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支队等10支团队“十佳志愿服务团队”荣誉称号;授予李祖彦等101人“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李思涵等301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吾尔然·杰恩斯等190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杨雅雯等187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杨晟等199人“文体艺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李翰汐等188人“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10日。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0日(工作日期间)19点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办公地址: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42室,联系人:王芳 0991-4112053,邮箱xjnutw@163.com.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拟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docx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