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4-04 浏览次数: 232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关于2021-2022学年共青团系统表彰评选的通知》(新师团字〔202310)要求,经学院申报,校团委审核研究,决定授予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等6个学院团委“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赛福丁·哈德尔等9位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专职团干)”荣誉称号;授予马静等128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焦明超等26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5日至4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4112047。

附件:2021-2022年度共青团系统表彰名单.docx

 

 

共青团新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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